2008年5月6日星期二

公告:选举副主席一名

尊敬的中华人权党党员,社会各界民主人士:
根据<中华人权党党章>第六章 第1条的规定,秘书处决定选举党内副主席一名,负责协助处理中华人权党在中国国内的事务.

条件:参选人员应具有党员身份,并且是中国籍人士(含港,澳,台) 外国籍的党员不在此次选举的范围内.

选举将在第四届党员大会时全体党员表决,得票最高者当选.当选后应提供自己经常使用的国外邮箱地址一个,以便工作联系. 报酬:担任党内职务暂时无任何报酬,中国民选政府成立后,我们将给予党内负责人一定经济补偿,补偿办法以及方式会在全体党员大会上提起表决. 有意向竞选副主席的党员请将你们的竞选理念发送到chinahrp@gmail.com 或者用论坛短信的方式发送给 争取人权

1> 你将怎么协助主席,组织党内各项事务?
2> 你认为党和国家应该是什么关系?
3> 除了副主席,你还愿意担任何种党内职务?

我们将选出4---6名候选人,在第四届全体党员大会的时候提起全体党员投票. 欢迎党内外人士对该此选举进行监督!欢迎新闻媒体对会议进行宣传报道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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